新京報訊 (記者李馨)近日,家住順義區東方太陽城的頓女士,在自家院子休息時被鄰居的蜜蜂蜇到額頭,腫起一個大包。
  養蜂人稱,他養蜜蜂主要是為了通過蜂療治療自己多年的風濕病。
  昨日,在小區業主馬大爺家院子里,幾個蜂箱疊在一起,周圍飛舞著數十隻蜜蜂,還有幾隻趴在紗窗上。
  頓女士稱,5月初,自己在自家院子里曬太陽時,家人正在院子里澆花。這時,一隻蜜蜂圍著她“嗡嗡”地飛。“突然感覺頭上特疼,火辣辣的”,自己被蜜蜂蜇了一下。
  根據頓女士提供的圖片能夠看到,被蜜蜂蜇後的她,頭上腫起一個呈紫紅色、直徑約1釐米的包。
  頓女士的姥爺表示,幾年來被蜜蜂蜇了七八次,“鼻子里被蜇過,額頭上也被蜇過4個包”。
  養蜂人馬大爺稱,他從2008年搬到小區就開始養蜂。他養的蜜蜂是中國蜂,主要是為了通過蜂療治療自己多年的風濕病,除此之外,還能喝到更純正的蜂蜜,“遇到想買的,也會優惠地賣給他們”。
  “我的腿讓蜜蜂治好了不少。”馬大爺說,今年年初,他飼養蜜蜂最多有6窩,現在僅剩4窩,“一窩只有幾千隻蜂”。平時自己並不住在小區,只有周末時才會過來照看一下自己種的菜以及蜜蜂。
  昨日,小區物業表示,幾年前就多次聯繫養蜂戶主,讓他把蜜蜂搬離社區,但未果。
  ■ 律師說法
  蜜蜂傷人飼養者應擔責
  《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》規定,禁止在城鎮地區飼養雞、鴨、鵝、兔、羊、豬等家禽家畜。
  北京百瑞律師事務所張志偉律師表示,目前沒有相關法規明確禁止居民在社區內養蜜蜂,但“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”,受害人在找居委會、派出所等調解不成的情況下,可通過法院要求養蜂人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險、排除妨礙、賠償損失。
  張志偉說,如果養蜂者涉及經營行為,需要符合相關的生產製造條件、取得工商執照等情況下才可進行,“一般來說,在居民區內不可進行個人的生產經營行為”。  (原標題:居民養蜂蜇傷鄰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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